
局长今天收到一个来自同学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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💼我原先在一家律师事务所(非华人)工作,职位的是Web Developer和SEO Specialist,薪水挺高的是80🔪一小时。
因为还是学生👨🎓又是做兼职,工作真的特别努力。
当时刚入职的时候公司连网站都没有,一个星期可能只能成交十几单交易。
但通过我做SEO优化,业务可能直接增长到一天30多笔订单,业务量也增长了很多倍,公司后面就新开了十几个办公室。
结果没想到❗️公司做大了也赚钱了,转头就来找我谈关于我工作的问题🙍
老板说:”首先感谢你为公司贡献,让公司发展的特别好,我们也有重做budget了。公司后面计划是把你的开发工作外包给其他公司,这个岗位就不再保留了。也就是说,你明天可以不用来上班了。“
🤯我当时直接懵了,而且因为还是学生什么都不懂,也不知道什么是Notice Period,就只能这样无缘无故被”redundency“了。
但事情后面又反转了❗️
离职后过了两个星期,老板又打电话来想让我回去工作❓️❓️原因是他发现之前4w的费用仅仅是迁移数据库的钱,外包整体费用不仅4w,觉得太贵,所以又想我回去工作🤦♂️
我应该回去吗?已经收到新公司的offer但还有一个多月才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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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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